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支持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
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构成了我国三大贸易方式,它既是我国目前发展最快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也是推动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新动能。如何将跨境电商的潜力充分释放出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升外贸服务能力,既是当前我国稳定外贸规模、优化外贸结构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塑造商品和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新优势的一个重要抓手。而海外仓的建设,如该《意见》所言,是落实这些具体政策和部署相关工作的关键一环。
我国跨境电商正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初步估算,过去5年,我国跨境电商贸易规模增长超过10倍。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2.38万亿元,增长15.6%;占外贸比重也持续增长,2023年达到5.7%。最新的数据也显示了我国跨境电商的良好发展态势。2024年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5776亿元,同比增长9.6%,其中出口4480亿元,同比增长14%。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企业数量已超12万家,跨境电商企业累计在海外注册商标超3万个。
我国跨境电商取得的成绩,既是数字经济在外贸领域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相关政策推动、营商环境改进的一项突出成果。第一,跨境电商是贸易方式的数字化转型,是数字贸易的重要内容,有主动拥抱外贸新业态的内生动力。在我国数字经济领域,我国四大跨境电商Temu(拼多多海外平台)、速卖通(阿里海外平台)、TikTok Shop(字节跳动海外平台)和Shein(希音)都依托于我国数字经济的沃土发展而来。第二,近几年在我国对外贸易承压的背景下,稳外贸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了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发展空间。该《意见》的出台,是支持跨境电商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文件,尤其在跨境电商的出口业务拓展和海外仓的建设上的这些举措,能为相关的市场主体持续带来政策红利。第三,依托于我国2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和16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结合各地的产业禀赋和区位优势,跨境电商能进一步对接海外仓企业,推动更多地方特色产品更好地进入国际市场。
在该《意见》5方面的15条举措的基础上,今后一段时期,需要在政策驱动、科技赋能和金融扶持三个方面,持续培育跨境电商出口新动能,进一步推动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
在政策驱动层面,一是需要进一步协调好中央与地方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系列政策举措。需要统筹协调好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等中央部委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涉及到不同的产业发展领域,统筹协调好这些工作难度不小。实际工作中,既要思考如何实现“跨境电商+产业带”的一体化发展目标,又要兼顾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和宏观经济发展环境,还要主动对接国际标准规则,以避免本土化与国际化的规则冲突。二是利用现有基础条件,进一步强化跨境电商物流保障,完善“中欧班列+海外仓”模式。尤其要利用好中欧班列的现实基础,推进集结中心、开放口岸与枢纽产业、枢纽城市的融合化发展,以此培育我国的跨境综合服务企业,增强跨境电商平台在业态发展中的枢纽性作用。
在科技赋能层面,需要跨境电商运营平台加大技术变革创新能力,运用AI技术,提升跨境电商的服务效率与能力。目前ChatGPT、Sora等智能技术,能为跨境电商智能分析市场和消费者关系,利用自定义AI标签功能寻找新人群、新需求、新使用场景,帮助产品快速升级,这也为跨境电商的海外仓建设提供了“小、精、准”的思路,能有效解决跨境电商运营的“小、散、乱”发展乱局。
在金融扶持层面,需要为跨境电商出口和海外仓建设提供资金、信保、本地化融资的综合化金融支持。跨境电商和海外仓业务属于外贸新业态,对跨境金融服务提出差异化需求。实际工作中,需要引入不同的金融机构为此提供综合性、专业性的金融服务。包括:进出口银行提供的政策性金融服务;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既包括国内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部门,也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国有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提供的本土化金融产品来提供;保险机构的服务,需要中信保、中国再保险等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部门开发专门的保险产品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