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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市场期待已久的《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发布。为落实《意见》,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同日“打包”推出首批八项改革创新举措,着力增强买方力量、促进投融两端动态平衡、坚持扩规模与调结构并举、大力推进投资端建设。

  据悉,后续北交所还将以“成熟一项、推出一项”为原则,推出一揽子改革举措。业内认为,北交所高质量发展已按下“加速键”。

  首批改革创新举措推出

  9月1日发布的首批改革创新举措中,包括北交所发布的投资者适当性、上市条件执行标准、转板、发行底价、做市交易、融资融券等七方面举措,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进一步优化新三板分层标准的举措。

  这八方面举措具体包括:简化开户程序,便利科创板投资者直接参与北交所市场交易;优化“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执行标准,企业挂牌后即可申报北交所上市,仅需在交易所上市委审议时挂牌满12个月;改进发行底价制度,调整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可在披露文件中声明将后续询价或定价产生的价格作为发行底价;就优化转板安排向保荐机构、上市公司征集意见;修订做市细则及配套指引,扩大做市 商做市券源,降低做市成本;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扩大至全市场;配套完善扩大做市商队伍相关安排;优化新三板分层标准,取消进入创新层的融资要求。

  “总体而言,改革举措直接针对北交所设立近两周年运行中的痛点、难点,有利于北交所高质量发展,也对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大有裨益。”中国社会科学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鹏认为,上述改革举措聚焦加强流动性和多板块联动,既聚焦北交所功能定位,又紧扣服务实体经济,预计改革举措落地后,北交所将在“特色市”“差异市”“中小企业市”“创新市”等前沿和关键领域做出更多探索,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贡献力量。

  差异化制度安排逐步完善

  据介绍,综合深改推出后,契合北交所市场特色定位的差异化制度安排将更加完善。概括来说,主要体现为“六个更加”:

  投资者类型更加丰富。除合格个人投资者、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外,充分考虑市场特点,允许私募股权基金参与二级市场交易,更好发挥私募基金投早投小、支持科技创新优势。

  交易机制更加灵活。通过扩大做市商范围、引入借券做市、扩大两融标的范围等措施,更好促进中小企业价值发现。

  上市路径更加多元。通过引入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度,优化辅导备案要求、明确连续挂牌满12个月执行标准,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上市路径,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差异化需求。

  市场对接更加紧密。推进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对接,稳步有序推进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全链条服务体系。

  中介展业更加适应。完善普惠金融政策支持体系,优化证券公司分类评价机制,加大支持引导力度,推动形成服务中小企业可持续的商业逻辑和盈利机制,充分调动中介机构展业积极性。

  产品体系更加完备。推出公开发行可转债,推进信用债市场建设,完善北交所指数体系,研究制定ETF、LOF、 REITS、资产证券化等规则体系,交易所基础产品将逐步配齐。

  提升北交所市场活力和韧性

  业内人士指出,更加多元的企业上市路径、更加灵活的做市交易安排、更加适应的中介展业机制,都将进一步提升北交所市场的活力和韧性,加快形成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的北交所品牌、特色和比较优势。

  首先,市场流动性水平将显著提升。扩大投资者队伍、丰富投资者结构、改革北交所做市制度、完善融资融券机制等改革,将进一步增强市场买方力量,促进投融资两端一二级市场平衡,提升市场交投活跃度。

  其次,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将加速聚集。完善发行上市安排,进一步畅通多元、便捷的上市路径,将促进在北交所快速聚集一批能够支撑市场深度、体现市场优势、具有品牌效应的优质企业。

  最后,共建共享的良性市场生态将更加完善。发挥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等行业机构带头作用,加强与地方政府等各方面的政策协同,有利于推动社会各方更加关注、更多参与、更好支持北交所市场建设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