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之后,发布的首个有关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中央文件。《意见》提出到2035年的两个阶段、五个领域、三个环节的系统工作部署,是当前围绕绿色低碳发展转型集成性、指导性的政策体系。在笔者看来,《意见》反映的三方面趋势值得关注。
首先,能源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方向更为坚定。《意见》再次重申了到“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的目标。该目标是2020年12月12日气候雄心峰会上中国首次向国际社会宣示的,是我国在《巴黎协定》国家自主贡献(NDCs)中提出的更新目标之一,是目前全球已提出的能源转型行动计划中增量建设规模最大的目标。我国能源转型投资近十年一直位列全球第一,去年占到了全球的38%左右,是目前全球新能源产业链最为完备、装备制造和应用规模最大、创新最为活跃的市场,也为全球能源革命带来了极大的正向“溢出效应”。
《意见》同时再次强调,要坚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接下来五年逐步减少,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这是在继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之后再次明确该目标。近年来,受国际复杂局势及国内能源保供压力影响,各方有关煤炭消费有很多讨论,《意见》再次坚定了未来转型“先立后破”的大方向。
其次,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迎来新发展机遇。《意见》特别提到“不断提升绿色低碳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积极鼓励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发展,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
2020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到7.5万亿元,此前《“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绿色环保产业产值将达到11万亿元,而《意见》进一步明确到2030年此类产业规模相比于2020年将实现翻一番。受政策激励,我国绿色低碳产业得到了加快发展,并已经形成了以“新三样”为代表的新质生产力竞争优势,去年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品合计出口超万亿元。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绿色低碳已经成为我国创新发展路径的新标杆。
《意见》还着重提到“将绿色转型相关技术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重要支持方向,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低碳零碳工艺流程再造、新型电力系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资源节约集约与循环利用、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并要求“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的深度融合,实现数字技术赋能绿色转型”。绿色低碳技术的创新将为产业发展带来持续的新动能,而绿色化、数智化“一体两翼”更加带来协同增效的作用。根据《全球绿色低碳专利统计分析报告(2023)》,2016-2022年全球绿色低碳专利授权量中我国占比高达37%左右,位列全球第一,如果把中国企业在海外申请的专利也加上,则已经占到全球总申请量的约58%。创新才是全面绿色转型的“王道”,我国已成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应用最大的目标市场。
与此同时,先行区域将成为绿色低碳发展的高地。《意见》尤为重视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提出要“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和协同转型,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和动力源”,并特别提到了京津冀和雄安新区、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如同经济发展需要“火车头”,绿色低碳发展同样需要“头雁效应”,需要绿色创新要素的集聚。这些区域往往在新能源产业布局、“双碳”目标和政策引领、环境要素市场机制建设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也更多受到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和技术规制的影响,需要积极主动应对。
此外,《意见》还在绿色制度体系建设上提出了一系列激励约束措施,包括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市场化机制和标准体系,以及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等,这些政策都会对我国长期绿色低碳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