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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意见》)近日印发,国新办7月20日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于近期推出相关配套政策举措:一是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二是制定印发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文件,聚焦重点领域,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文件

  将很快发布

  李春临说,围绕《意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于近期发布两份作为《意见》“1+N”配套措施的文件,其中包括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文件。通过政策措施的集中推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聚焦重点领域、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强信心”是关键。李春临表示,要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社会氛围,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企业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培育尊重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的行为。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舆论环境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一再被强调。”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舆论环境作为大众观点的公开市场,是对一国、一地营商环境生态的直接反映,也深度影响着各项助企政策的实际效能。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安立佳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全国工商联将“稳预期、强信心”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点,通过深入细致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切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我们将加大对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安立佳说。

  对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突出问题

  开展专项整治

  在强信心的同时,相关部门还将通过扎实举措破除制约民营企业的隐性壁垒。

  当前,有不少民营企业反映,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了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民营企业受到了不平等待遇,这不仅影响了当地营商环境和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影响扩大民间投资,阻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李春临表示,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

  接下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在市场准入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推出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在招标投标领域,将修改完善招标投标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则,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上市培育工作

  《意见》提出,完善融资政策支持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表示,接下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徐晓兰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中国证监会,推动在北京、浙江等9个区域性股权市场建成了“专精特新”专板,指导各地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库,对拟上市企业开展分类指导、精准服务、投融资对接。截至2023年6月底,已有1446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A股上市,占A股已上市企业的27.7%。

  “今年1至6月,新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共102家,占A股新上市企业的59%。可以说,‘专精特新’企业以其强有力的核心竞争力获得了资本市场的青睐。”徐晓兰说。

  记者了解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力度;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持续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壮大优质中小企业群体,擦亮“专精特新”的金字招牌。